8月31日凌晨,“合肥警方”微信公眾號發布情況通報:8月30日下午,公安機關接到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報案,稱有人在網上捏造散布江淮汽車3000余條虛假信息,嚴重損害企業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。為查清事實,公安機關已立案調查。
來源:合肥警方微信公眾號
8月30日,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簡稱“江淮汽車”,600418.SH)法務官方微博@江淮汽車法務發布聲明稱,近日“獵狐網”等網絡賬號多次發表文章(含視頻),傳播涉及江淮汽車的不實信息,誤導社會公眾,損害江淮汽車形象。江淮汽車已依法開展維權,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
來源:江淮汽車法務微博賬號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,法人、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、名譽權和榮譽權,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、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,對于有捏造、歪曲事實情況出現的行為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,包括停止侵害、賠償損失、消除影響、恢復名譽、賠禮道歉等。
此次江淮汽車所涉事件,以及警方和相關部門的一系列行動,都再次明確傳達強烈信號: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警方將依法嚴厲打擊涉企網絡“黑嘴”違法犯罪行為。